本市採「垃圾不落地」及「資源回收三合一」清運方式,請市民於家中做好分類後,再交付清潔隊車輛,共同維護環境衛生與市容整潔:
垃圾清運時刻表
各行政區均設置清運點並訂有清運時刻表,民眾可於表定清運時間內提前至各停靠點等候,即可從容丟擲家戶垃圾。
垃圾車各清運點時間,查詢方式: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本市垃圾係以焚化處理,依規定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需反映清除及處理成本,徵收比率應為100%,惟考量民眾負擔,本年自來水每單位用水量附加清除處理費收費標準仍為4.1元/度,全年自來水費代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扣除委託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手續費(含營業稅)5.25﹪。
隨袋徵收政策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以垃圾丟多少付多少理念達到垃圾源頭減量目標,本市自114年12月1日起公告實施12行政區四大連鎖便利商店隨袋徵收,透過廣布全市之便利商店作為政策推行示範場域,配合政策超商需依公告使用本處販售之專用垃圾袋並交付清潔隊。
高雄市隨袋徵收政策網站連結:https://payt.ksepb.kcg.gov.tw/
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
民眾排出垃圾需專車收運或事業單位需委託本局代為清理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能與一般廢棄物合併清除者),可向清潔中隊填妥申請表,經清潔隊派員會同現勘,符合規定且清運量為清潔中隊所能負荷者,再依清潔隊指定方式排出,按「高雄市代清理廢棄物收費標準」依代清理廢棄物之重量或容積付費委託轄區清潔隊辦理代運。